提交報稅表
業主或房東須按有關課稅年度內的實際租金收入課稅。如你有租金收入並須課稅,除非你已收到稅務局發出的相關報稅表以申報收入,否則你須於該年度評稅基期(即每年四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)完結後四個月內(即為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)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,並敘明收入的詳情。你可選用稅務局提供的物業出租通知書(I.R.6129)。

身為業主或房東的你還有其他的責任,包括保存足夠的租務記錄。

物業稅 -- 業主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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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業出租通知書 (I.R.612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