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權負擔

作為賣方,你必須向買方披露物業的產權負擔,例如:

  • 政府所發出的「清拆違建工程的命令」;
  • 拖欠管理費;
  • 樓宇的維修工程;
  • 未清還的按揭款項;
  • 關於單位的訴訟。

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(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),不過,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,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,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,保障自己的利益。另外,你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,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。